经重庆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研究院等查验,标明为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制造的10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1)。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一、触及的标明出产(署理)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广州尚慧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丽雅堂美白防晒乳SPF30,广州市丽肤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丽肤宝美白清新防晒乳,广州市可秀化妆品有限公司(托付方:广州市莱仕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瑞雨丽·莱仕防晒霜SPF35,天芮(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署理的法国天芮羽薄臻效润白防晒乳 SPF30+ PA+++和天芮羽薄轻滢凝妍防晒乳SPF25 PA++,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托付方:青蛙王子(我国)日化有限公司〕出产的青蛙王子防晒乳液(清新型)SPF20,武汉润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出产的谷幽兰防晒霜,广州嘉瀛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嘉瀛染发膏,台山高富日用化工有限公司出产的艾的染发膏系列(沙金色)。
其间,经出产企业所在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现场核对,并经出产企业承认,标明广州市丽肤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出产的丽肤宝美白清新防晒乳为冒充产品。
二、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背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法令》《化妆品标识办理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则。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要求广东、上海、福建、湖北省(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核实后依法催促相关出产企业对已上市出售相关这类的产品及时采纳召回等办法,立案查询,依法严肃处理;对仅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则的产品,责令相关出产(署理)企业期限改正后可持续上市出售。要求重庆和黑龙江省(市)食物药品监督办理局责令相关运营单位当即采纳下架等办法操控危险,对涉嫌冒充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途径,对违背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物药监办理部门自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揭露对出产出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状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写并陈述国家药品监督办理局。